《党支部书记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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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党支部书记实用手册》   定价       48.00元

作者       张荣臣        版别       红旗出版社    书号       ISBN  978-7-5051-4488-0

版次       2018年3月第1版       印次       2021年1月第8次印刷

印张       16    字数       200千字 开本       16    页数       256

包装       平装首印数    10000

封面用纸       250克铜版     内文用纸       70克轻型      包册数    /包

长度       235mm   宽度       165mm

2.基本资料Ⅱ

前言/序言      党的基层组织是基层治理的主体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党的基层组织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十九大修改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在第三十四条专门增写了党支部的内容,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也明确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发挥好党支部主体作用,关键在党支部全体党员都“动起来”。党的十九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规定给党支部书记提出了新的要求。书记、支委一班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做起来”,带头组织学习好党章党规,尤其是学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本职、奉献岗位,人人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同时,注重切实调动支部普通党员的积极性,组织学习先进模范典型,向先进模范看齐,营造争当先进模范、建功立业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学到老、做到老,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要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教育的内容上贴紧实际、务求实效,在教育方法上突出主题、形式多样,注重操作性,在教育形式上灵活多变,注重实效性。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与人民群众有着直接的、经常的、密切的联系,能够直接倾听群众的呼声,掌握群众思想的脉搏,了解群众的情绪,熟知群众的生产、工作、生活状况。党的基层组织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愿望、要求和呼声,为领导机关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要向广大群众宣传解释党的主张和决定,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远大目标,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为认真学好十九大报告,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本书按照党章的规定,论述了党支部书记的角色和职责,指出党支部书记是支部班子的“班长”,是支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是支部工作的决策者,是支部工作的带头人。本书还论述了党支部书记的产生方法、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及其培养、党支部书记的领导力和魅力、党支部书记的日常工作等等,以期帮助党支部书记提高素质和能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读者对象       党支部书记

广告语   1、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编写;

2、基层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的权威实操指南。

主题词   党支部书记   实用手册

作者/译者简介      张荣臣,河北人,毕业于南开大学,现为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博士,党的学说史教研室主任。其专著主要有:《〈共产党宣言〉与中国共产党的建设》(中国言实出版社2000年出版)、《马克思恩格斯政党理论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出版)、《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思想史》(人民日报出版社2003年出版)、《共产党执政――理论、历史、规律》(红旗出版社2004年出版),《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理论和实践》(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出版),《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研究》(红旗出版社2006年版),《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与机制》(五洲传播出版社2007年版)。

目录       前 言    01

第一章 党支部概述

一、党支部组织设置   001

二、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008

三、党支部工作原则和目标       015

第二章 党支部书记的角色和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是支部班子的“班长”   020

二、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024

三、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工作的决策者       026

四、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工作的带头人       027

第三章 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及其培养

一、党支部书记基本素质的主要内容       035

二、提高党支部书记素质的基本途径       047

第四章 党支部书记的领导力和魅力

一、领导力和魅力的概念及内涵       052

二、党支部书记获得领导力的途径   057

三、党支部书记获得魅力的途径       062

第五章 党支部书记的日常工作

一、思想政治工作       070

二、发展党员工作       084

三、党员教育工作       103

四、党员管理工作       122

五、党内监督工作       139

六、党员服务工作       147

七、领导班子建设       148

八、党支部制度建设   155

九、纪律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   170

十、群众工作       177

第六章 党支部书记的领导方法

一、领导方法的含义及重要性   185

二、领导方法的新要求       187

三、党支部书记常用的工作方法       190

第七章 党支部书记的领导艺术

一、正确决断艺术       213

二、开展批评艺术       216

三、处理矛盾艺术       219

四、纠正越权艺术       221

五、沟通协调艺术       223

六、语言表达艺术       227

附 录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34

后 记   245

编辑推荐       本书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编写,并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修订,是基层党支部书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实用指南和实操手册。

内容简介/提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党支部的设置和主要任务、党支部书记的角色和职责、党支部书记的产生、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和能力、党支部书记的日常工作、党支部书记的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等,是党支部书记在新时代开展支部工作的实用指南。

精彩书摘       第一章

党支部概述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该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可见,党的基层组织是以生产、工作和行政单位等社会基层组织为基础建立的党组织,遍布于各个地方、各条战线,是构成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细胞。俗话说:高楼万丈平地起。如果把我们的党比喻为一座高楼大厦,那么,党支部就是这座高楼大厦的地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强党支部建设,是我们党强基固本的一项重要工程。

一、党支部组织设置

党支部是党设置在社会基层单位的党组织。在社会基层单位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领导,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基层党组织要以党章为依据,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工作需要及党员人数来设置。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临时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一)基层党组织设置的一般做法

在实践中,党支部的设置一般有如下基本做法:

一是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基层党委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少数大型厂矿企业、规模大的高等院校等单位,党员人数比较多,为便于开展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15—21人、常务委员5—7人。在基层党委下可根据党员的人数及其工作分配情况,本着便于党员参加党的生活的原则,设立若干个党支部。

二是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9人,其中设书记1 人、副书记1 人。在总支部委员会下面可设若干个党支部。

三是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党支部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其中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 人;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 名。

四是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或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会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这就充分表明,党支部委员会必须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所以,党支部委员会要对党员大会负责,又要对上级党组织负责。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党支部的重大事情,如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决定对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等,都应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党员大会作出的决定,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地贯彻执行。为了便于党员大会对某一问题进行讨论、作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于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党支部委员会如果发现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精神时,可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也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进行裁决,而无权擅自不经过党员大会就作出更改。

(三)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上,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根据这一规定,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如果长期超过任期时间而又无正当理由,党员有权提出换届选举的要求,上级党组织应予以恰当处理。

(四)党支部委员会的职数设置及其各自的职责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是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同样由选举产生。所不同的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要从支部委员中选举产生。那么,在一个党支部内,委员会在职数设置上有什么规定和要求,每个委员的职责又是怎样的呢?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职数设置上,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决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由3人至7人组成,可设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等。如果党员人数在20人以内的党支部,只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即可。党员人数很少的党支部,可由党员直接选举支部书记1名,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名。在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分工上,一般是党支部书记负责本支部的全面工作,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各委员分别负责某一或某些方面的工作。

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党支部书记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全面负责党组织的日常工作。《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召集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完成。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议或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组织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四是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五是抓好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严格党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的职责。党支部副书记主要是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组织委员的职责。组织委员要在党支部集体领导下,做好党支部的组织工作。其具体职责:一是了解和掌握本组织的组织状况,做好本组织在组织方面的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并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组织的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二是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和党员培训。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三是负责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标准,根据本组织的情况,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四是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有的基层党组织不设纪检委员,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也由组织委员负责。

宣传委员的职责。宣传委员要在党支部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具体职责:一是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的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二是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学习时事政策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四是搞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和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纪检委员的职责。纪律检查委员要在党支部集体领导下,分管纪律检查工作。其具体职责:一是负责党组织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的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二是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经常对党员进行党员权利及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教育,同各种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作斗争。三是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四是负责受理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五是经常向党委(党支部)和上级纪委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和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的情况。六是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及时地申报本单位的县以上干部的个人收入情况。纪检委员受本单位党委(党支部)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以党委(党支部)的领导为主,在工作中如与党委(党支部)有不同意见,可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

(五)党小组

在党支部设置上,还有一点要提及的是党小组的划分。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只是为了便于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开展其他活动,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而成立的。所以,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可以不成立党小组;党员数量多的党支部可以成立若干个党小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党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实际情况,分配每个党员以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党员去实现支部的决议;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缴纳党费、参加党的各项活动;组织党员在群众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以及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和转正工作。

党小组要设有党小组长。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党小组长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本小组的党员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推选产生,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党小组长必须由正式党员担任。

党小组长的职责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并检查党员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按时召集和主持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了解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使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的情况;按时收缴党费。

当前,党支部组织设置必须适应新的形势进行改革与创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各种经济主体和经济组织日益多样化,人们的就业途径和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流动党员和党员流动日益增多,原有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和改革初期所形成的按照党员户籍所在地设置党支部的方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党的组织生活的需要。这就要求党的组织部门,必须用改革和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党支部的设置方式进行力度较大的改革和创新。其基本的思路是,要将过去以党员的户口所在地为基础设置党的基层组织的方式,改变为以党员的基本工作地为基础来设置党的组织。这样,就可以适应党员在工作中的流动性需要,解决现实当中存在的党员找不到党的组织,党的组织找不到党员的问题。真正做到,党员不论在哪里工作,都能得到党的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都能在党的组织的指导下从事工作,都能在党的一个组织中生活。

二、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根据党章的规定,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主要有八项。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团结和组织本单位的干部群众,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是党支部的首要任务。本单位的各项任务,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要求,必须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因此,党支部必须在工作实践中把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作为重要内容。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统一本单位干部群众的意志和行动。同时,党支部要履行好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任务,还必须做到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导下,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创造性地执行,作出适合本单位特点的正确决策。因此,党支部要首先学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本单位的现实条件、发展状况、发展目标,以及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工作状况、生活状况,从而制定出正确的在本单位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工作计划。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通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通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使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使党员自觉做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之中,为祖国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基本理论、党内生活的若干制度和规定,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史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使广大党员提高对党的认识,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纲领、任务、纪律,了解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党员正确使用党员权利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党员不仅要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强烈的为人民服务的热情,而且还必须有广阔的科学文化知识领域、精深的专业水平和浓厚的知识素养,从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增强施展才华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有:一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当前特别要对党员进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二是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使党员具有崇高的革命理想、饱满的革命热情、坚强的革命毅力、高尚的共产主义道德、旺盛的革命斗志;使党员了解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渊源、现实基础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自觉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努力奋斗。三是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提高党员的守纪意识和执纪水平,自觉同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的高度一致。四是党史国史教育,使广大党员深刻感受党日益发展和国家日益强盛的历史过程,进一步增强忠诚于党的信念,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五是科学技术和各种业务知识教育,提高党员为党奉献、为国贡献、为民服务的本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事业中充分施展才华。此外还要对党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自力更生、艰苦朴素、勤俭建国等方面的教育。

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严格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的各项手续;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把“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作为党员政治生命的终身任务,以使党员成为合格的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对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经过教育和考察仍无良好表现的,可采取劝其退党或除名的方式予以处理,以保持党的组织的战斗力;对严重违法犯罪或确已变质的腐败分子,必须坚决地、毫不留情地清除出党的队伍,以纯洁党的组织。

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监督的主要内容有: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如在思想和行动上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按照党的要求完成党所分配的各项任务等;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宗旨意识。如是否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严格要求自己,是否履行党员义务,是否在工作和生活的实践中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做人民的公仆等;监督党员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的情况,如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是否得到了很好的贯彻执行;监督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情况,是否在学习、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是否在实践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完成了自己的任务等。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帮助群众提高觉悟,从而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力量;虚心向群众学习,虚心听取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特别是批评性意见,把群众的批评作为党支部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的依据,以使党支部更能代表本单位群众的利益,当然对群众提出的一些不正确意见,党支部不能听之任之,应当做耐心的说服解释工作,防止造成思想混乱而干扰工作;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权益,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党支部应同行政领导一起,充分发动群众进行讨论,以保证群众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不受损害,特别是要教育本支部的党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自觉执行党的政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的关系,做到群众至上、先人后己,不做任何侵犯群众权利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困难,党支部关心群众生活,要从细微之处,从小事上做起,对群众的吃穿住行、柴米油盐、生老病死等,都要予以关心,凡是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定要想办法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凡是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并在可能时制定出解决群众困难的工作计划,使群众看到光明和希望,增进党支部与群众的感情。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体系中处于社会基层单位的最基层组织,处在各项工作的第一线,直接与党员群众在一起,最了解党员群众的个人情况,最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化素养和工作能力。党支部在发现和培养人才、为党的干部队伍输送新鲜血液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担负着重大的责任。因此,党支部必须在工作实践中,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观念,坚持党的德才兼备的人才标准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给各类人才以表现才华的机会和舞台,用一双慧眼去发现人才,不拘一格地使用人才,向上级组织推荐人才。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保证党的队伍的发展壮大,为了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就必须不断有新鲜血液流入党组织的肌体,就必须发展新党员。发展党员是一项十分慎重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员的素质、党组织的战斗力,关系到党的性质。

党支部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必须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认真培养,严格考察,在他们符合党员条件的时候,及时发展到党的队伍中来;必须按照党所制定的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总体要求,即“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做到申请入党的人能否入党,主要看其是否具有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是否坚定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是否能为人民利益牺牲个人利益、是否能遵守党的纪律、是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等,以真正做到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党员质量;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集体入党,防止把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长期留在党外,防止把不成熟的人拉入党内;必须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发展党员的程序,严格入党手续,坚持由本人提出入党申请、组织进行培养考察、两名正式党员介绍、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的办事程序,不搞突击入党,以保证党员的素质,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必须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必须重视在优秀的青年团员中发展党员,共青团是党的后备军,团员是党的后备力量。为保证发展优秀团员入党,党支部对于团组织的“推优”工作要给予必要的指导,并以团组织的“推优”作为在团员中发展党员的依据。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国家法律是包括每一个党员在内的每一个社会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国家行政纪律则是规范每一个国家干部的行为准则,即国有国法、党有党纪、政有政规。党支部必须教育和监督本支部的党员以及本单位的干部群众,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

我们的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作为唯一的指导思想的,共产党是不可以在指导思想上搞多元化的,因此,党支部必须教育党员牢固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我们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我们的党和政府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维护人民利益是我们党制定党纪、是我们的政府制定政纪、是我们的国家制定法律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一切有损于人民利益的思想和行为都是违纪违法行为,都要受到纪律和法律的制裁。所以,党支部必须经常教育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特别是在发展市场经济且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还较大量地存在的情况下,党支部更要经常教育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纪律和人事制度,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损公肥私、损人利己,防止和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时有发生,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甚至有时可能发生激化。但任何不良倾向和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与党纪国法不相容的,都是对人民利益的损害。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战士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不仅要增强对不良倾向的自身免疫力,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而且还必须积极抵制不良倾向,积极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甚至还要在关键的时刻挺身而出,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包括人生只有一次的、最可宝贵的生命。但是党员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行动,不是天生的,是与党的组织的经常性教育密切相连的。而党员直接在党支部中工作、学习和生活,党支部与群众的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所以,党支部对党员和群众进行抵制不良倾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教育,就成了党支部的一项基本任务。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也明确规定了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4)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6)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7)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8)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三、党支部工作原则和目标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2)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 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4)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5)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做好党支部工作、加强党支部建设,主要是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目标。

(一)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就是指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一个坚强的党支部领导班子,是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关键环节。一个好的领导班子,首先应该选一个好的支部书记。书记作为党支部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者,必须是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强、公正廉洁、作风正派、有威望、团结人、年富力强、有能力有热情带领群众实现美好目标的人。其次应该是团结的班子。班子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心协力为党的事业、为完成本单位的任务努力工作。再次应该是高素质、结构合理的班子。班子成员必须党性强、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崇高的威望,有一定技术专长,有组织领导能力;在班子结构上,要会聚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等方面各有特长的,老、中、青梯队搭配的人员,使其彼此相得益彰,互相补充,形成较高的综合能力,实现班子的高效领导。最后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支部生活的班子。在领导班子内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集中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和力量,使班子的领导活动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今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因为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这就为在各类党支部中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指明了方向。

(二)建设一支过硬的党员队伍

党支部是由数量不等的党员组成的,党员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党支部的战斗力,进而关系到党的战斗力。因此,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要建立健全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长效机制,经常深入党员群众之中,调查和了解党员的工作状况,分析和研究党员的思想状况,使党员教育有的放矢;落实基层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拓宽党员受教育渠道。激发党员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保持先进性内在动力。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切实解决党员在工作、生活和思想上的实际问题,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和依赖感。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形成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

党支部要按照党的十九大的要求,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创新活动内容方式,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在扩大党员参与面、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当前要着力把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作为重点。“两学一做”,即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做合格共产党员。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要坚持不懈抓下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根本在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定为制度。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把思想教育作为第一位,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层党组织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总之,党支部要落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项举措,保证党的组织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保证广大党员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通过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实现党支部工作全面创新。各类党支部都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找准着力点。比如:农村党支部,要着力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建设全面小康的新农村、维护农村稳定贯穿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始终,发挥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核心作用。国有企业党支部,要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上发挥领导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等等。

(四)培养一批跟党走的群众骨干

我们的党来自人民群众,植根于人民群众。党与群众的关系就像是鱼和水、身和肉、种子和土地。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培养一批跟党走的群众骨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党支部特有的党的其他层级的组织不可替代的工作优势,因为党支部是设置在基层单位、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党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通过它在群众中贯彻落实,群众的思想、要求也要通过它反映到上层领导机关直到中央。党支部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它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的情绪和愿望、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为做好群众工作,党支部必须建立健全联系群众的制度。培养跟党走的群众骨干,关键是让群众相信党、尊重党和支持党。为此,党支部必须做到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群众了解、理解党的政治主张、战略目标和工作举措,提高群众跟党走的思想觉悟。二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想群众之所愿,急群众之所盼,做群众之所需,特别是要认真、精准地解决好群众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使群众充分感受到党的关怀。三是对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用高尚的情操和精神影响群众,提高广大群众的素质,把广大群众团结到党的周围,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引导到实现党的基本路线和本单位改革与建设的任务上来,引导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上来。

总之,如党章所规定的: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更如《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所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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