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看图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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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看图学法

 

      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了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我们编辑出版了此套图片。

 

      图片内容包括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消防法。消防法把保护公民人身安全放在首位,体现了生命安全第一宝贵的原则。

 

      新修订消防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的消防工作在依法治火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为消防行政执法和消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消防法规定我国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新修订的消防法,在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确定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新的消防工作原则。这成为新修订消防法的新亮点。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公安消防队伍在抢救受灾群众生命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据统计,目前公安消防队伍实际承担的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任务量,已超过了火灾扑救的任务量。为此,新修订的消防法吸取抗震救灾的成功经验,增加相关规定成为新看点。

 

此外,为适应市场机制,修订后的消防法加入了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条款。

 

消防安全关系到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实践证明,只有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各行各业以及每个人在消防安全方面各尽其责,才能提高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公共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让我们学法、懂法、遵法、守法、执法,共同保卫美好家园!

 

本套图片以真人实景解读消防法,内容丰富新颖,图文视觉极其清晰,精美彩色印刷,

 

  大八开40幅,定价2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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